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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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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50,796,51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277,685.75元的13.98%。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59,207,706.88元的41.2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别的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全球各种办公场所提供人体工程学坐具、家居全解决方案,包括办公椅、沙发、按摩椅、家居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坐具行业,提倡乐享办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舒适专业的坐具产品,是国内领先的坐具开发商和目前国内最大的办公椅制造商及出口商之一。根据海关总署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及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08年至2020年6月,公司办公椅年出口额稳居同行业第一,市场地位十分稳固。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全球化研发、设计、制造、配送及售后服务,奉行环保健康、准时交货的制造理念,专注于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系统地、专业地、快速地响应客户日新月异的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形成了以原创设计研发为主、与国内国际专业设计机构合作为辅的设计研发运作模式。

  公司的采购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采购和配套成品采购,采购模式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按照“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原则进行,根据销售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库存、交货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原材料供应商众多,形成了完善的供应链产业集群,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整产业链制造能力,是公司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支持公司全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前提。公司使用德国HOMAG、意大利BIESSE、德国WEMHONER、瑞士ABB等国际先进家具制造设备,并在生产潜力、速度和质量方面实现更好的性能,以准时交付高品质的产品。同时,构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LM、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数字化系统,企业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制造工厂以及高效的生产管理系统,上述软硬件使公司可在更短、更准确的交货期内,生产出质量更佳的产品。公司在行业内率先打造建立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初步形成了闭环的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OEM、ODM、OBM,报告期内公司以ODM模式为主,以OBM模式为辅。按照市场可分为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按照渠道可分为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按照客户可分为to B销售与to C销售。现阶段公司的销售模式多为ODM,但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品牌战略,公司正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加强对产品设计的提升,推广“Nouhaus”、“Lista Office LO”等自有品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25日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

  从2012年到2025年,全球办公家具收入将以5.0%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在2019年,全球办公家具销售额达1,049亿美元。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对2020年办公家具细分市场的最新预测比最初的预测低5.5%。

  从2012年到2025年,欧洲的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4.0%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

  从2012年到2025年,美洲的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2.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

  从2012年到2025年,亚洲的办公家具销售将以6.8%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

  6、全球家具线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在所有主要的电子商务市场上,消费者已从离线购买转向在线购买。

  2020年,国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家具行业均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冲击,需求及生产面临较大压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6,875.4亿元,同比下降6%。2020年全年家具行业实现总利润417.7亿元,同比下降11.1%。2020年家具类消费品零售总额1,598亿元,同比降7%。由此可见,国内家具消费在2020年表现疲软,与外贸的火爆行情相比,显得冷清不少。不过,国内家具消费在2021年开年迎来了“报复性增长”。2021年1-2月,家具类消费品零售总额223亿,同比增长58.7%。

  作为全球家具生产中心,早在2006年中国家具产业产值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家具产能占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25%,中国已然变成全球家具生产、消费及出口大国。据海关总署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全年,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达584亿美元,创下2014年以来新高,也是自2017年起,第4年连涨,比2019年同期增长11.8%。从增速上看,2020年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涨幅,比疫情前的2018年和2019年都要高。从单月数据分析来看,2020年6至12月,家具及其零件出口总额从49.34亿美元增长至74.46亿美元,累计涨幅超过50%。其中,12月出口额创近19年单月出口新高。

  据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有家具企业400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502亿元,受新冠疫情影响略有下降。其中规模以上家具企业1012家;实现工业总产值992.41亿元,下降0.1%;实现工业销售产值969.57亿元,增长0.2%;实现出货值518.04亿元,下降2.8%;其中,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011.89亿元,增长2.7%;实现利税89.03亿元,下降3.3%;实现利润57.36亿元,增长6.1%;新产品产值426.31亿元,下降3.2%;产销率97.7%,上涨0.2%;完成家具产量2.55亿件,增长3.5%。

  据浙江省椅业协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中国椅业之乡——安吉县,有规模以上家具企业223家,2020年出售的收益达1亿元以上企业79家。全年椅业出售的收益达到420亿元,其中规上企业出售的收益297.6亿元,增长17.5%。家具出口226.2亿元,增长18.9%。

  今年,家具首次被纳入国家重点消费商品,将针对性地享受促进消费的有关政策,这对全行业来说是一大利好。疫情过后,市场必将回暖。对那些实力丰沛雄厚、存在竞争力的企业,行业竞争环境会得到极大改善,而消亡企业释放出的市场空间会为活下来的公司可以提供发展机遇,活下来的企业将会获得更好的机会,经过风霜磨砺后的企业也会有更强的抵抗力。市场机会向强势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国内疫情防控已经呈现常态化趋势,后期家具市场也将有一轮新的增长空间。此外,在海外尤其是美国、欧洲疫情反复情况下,居家办公在一段时期内或成为常态、且部分企业(如Shopify、索尼)对家庭办公家具有一定额度的补贴,拉动办公家具零售市场扩容,有利于国内具备跨境电子商务运营经验和成本优势的企业增加出口量。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Statista《消费市场展望2020》、工信部、国家统计局、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料。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309.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34%。实现盈利44,083.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7.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15.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0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3.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62%。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湖州恒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吉恒友科技有限公司、广德恒林家居有限公司和米德国际有限公司等2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4月1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21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长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恒林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77,685.7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487,06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0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218,492.70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50,796,51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277,685.75元的13.98%。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59,207,706.88元的41.2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别的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资金支出事项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77,685.7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487,06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0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218,492.70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50,796,51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277,685.75元的13.98%。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59,207,706.88元的41.2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别的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将考虑公司的盈利、现金流和偿付能力情况,依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并实施。公司2020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未达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国内经济持续恢复,但复苏进程不宜过度乐观。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元年,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开端,经济复苏有望持续,但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特别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各种风险与挑战叠加,经济复苏进程不宜过度乐观。

  (二)公司战略推进持续深化。公司所处的家具、家居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传统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很激烈。为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头羊,要一直加大生产制造和研发技术投入,逐步提升公司在办公家具、定制家具的领头羊。2020年,公司除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和全屋定制家具项目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生产厂房和展厅,投资收购产业链上下游外,还将结合自己优势,积极寻求在“办公环境解决方案”和“大家居”市场的扩张,不排除通过业务合作、技术合作、战略合作、投资收购等方式加强公司在家具行业的地位。

  1、2020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总部A区生产厂房、总部B区产品展厅合计30万平方米的建设。

  (1)继续对工艺及设备做自动化升级改造,打孔、组装螺丝、枪钉等环节实现自动化,提升生产效益、降低人工成本。

  (2)持续推进核心零部件开发,加大底盘、升降扶手等核心零部件的自行研发范围,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3、整合产业链上下游。2020年,公司将继续整合国内外产业链上下游,通过投资收购优质资产,做大做强家具主业规模,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

  4、其他:拓展板式家具生产线;加大对部分重要子公司的投资,并将其由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随着公司战略的持续深化推进,公司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基于此,为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除公司有重大资本预算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资本预算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2)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资本预算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或规划综合分析权衡后提出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根据上表,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9,207,706.88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1.20%,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相关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1年资金支出事项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资金贷款等各种贷款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相关综合授信业务接着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权额度来确认,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王江林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分配、调整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银行、利率、期限等)等事宜,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 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等发行的中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含国债回购等)以及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理财业务的具体情况。

  1、拟投资品种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假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做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项目做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有几率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投资,能大大的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相关投资,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1年4月1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21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企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77,685.7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487,06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0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8,218,492.70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50,796,51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3,277,685.75元的13.98%。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106,796,518.52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59,207,706.88元的41.2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 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都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2020年度,公司需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4亿元银行综合授信,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文件,授信及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数额以最终签订的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年5月10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88元,共计募集资金142,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24.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175.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17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5.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580.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3号)。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0.00万元,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现金资金余额0.25万元,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现金资金余额0.04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251.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17年12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2月29日同子公司广德恒林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恒林”)、兴业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公司募投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所对应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已变更用于“年产35万套环保全屋定制家具技改项目”并转出至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恒林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林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外,恒林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变更后投资总额与变更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异,系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684.41万元投入全屋定制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注2]:公司年产300万套健康坐具生产线项目在母公司实施,公司在该项目2020年产生的效益,按照募集资金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期末账面原值占母公司健康坐具生产用的厂房、机器设备期末账面原值总额的比例乘以母公司健康坐具相关产品产生的效益总额计算得出。该项目的预计效益根据调整后投资总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比例乘以投资效益的年均净利润计算得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2020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8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12: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一)时值中国境内及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本人/我们(附注1),A股帐户:,地址,联系电话:,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股(附注2)的股东,兹委任,身份证号码:,为本人/我们的代表,代表本人/我们出席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并于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代表本人/我们及以本人/我们的名义依照下列指示(附注3)就该等决议案投票。

  2、 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若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阁下名下的股份有关。

  3、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决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未有任何指示,则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以外而正式于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总票数包括该等「弃权」票。

  4、授权委托书须由阁下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单位,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则其签署的授权文件或其他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5、若为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作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然而,若有一位以上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公司将按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的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为准,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本人/我们(附注1),A股帐户:,地址,联系方式:,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股(附注2)的股东,本人/我们拟出席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二时正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 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5月8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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