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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鄂州市鄂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鄂州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对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文苑一号店运营的高原菜籽油(批号为2019-11-03,标称生产者称号:云南东昌农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查验。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查验陈述确定该种类高原菜籽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触及我区食物运营单位1家。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2020年5月11日,鄂州市鄂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鄂州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对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文苑一号店运营的高原菜籽油(批号为2019-11-03,标称生产者称号:云南东昌农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查验(抽样单编号为DC38)。并于2020年6月4日出具查验陈述(陈述编号为2020S0749)确定该种类高原菜籽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运营不合格的食物的违法行为行为违反了《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五十三条规则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沛依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依据《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百三十六条规则,对当事人免予处分,依法没收当事人未出售的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高原小榨香(高原菜籽油)3瓶。
三、广阔顾客如发现食物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商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告发。